一般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(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:龙游县东华街道荣昌东路19号龙游城东东方广场3001-2号)